预警升级!12月28日起 自贡实行小车尾号限行

2020-12-28 10:46:51    来源:今日川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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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6日,记者从自贡市生态环境局获悉,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提示函》,由于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污染排放影响,扩散条件进一步转差,自贡有中度甚至重度污染风险,根据《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(2019年修订)》,经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:自12月26日零时起,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,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,12月28日零时起至预警解除,将采取区域禁限措施。

周一至周五7:00至22:00,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,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(含渣土)、煤炭、砂石(砖)、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。

周一至周五7:00至20:00,在限行区域内,实行小型汽车尾号限行,采取2个车牌(含临时号牌)尾号一组轮换限行(车辆尾号分别为:周一限行1和6、周二限行2和7、周三限行3和8、周四限行4和9、周五限行5和0,尾号是字母的,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),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。

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区域,以货运车限制通行标志设置的区域范围为主,主要包括:自流井区五星街、新民街、同兴路、光大街、滨江路、解放路、自由路、人民路、檀木林街、塘坎上路、交通路、东兴寺片区等;大安区仁和路、广华路、人民路;高新区汇东路、丹桂大街、汇兴路、龙汇街、通达街、兴川街、汇川路、汇南路等;贡井区贡兴路、育才路、青杠林路、金鱼路、筱溪街、长征大道以内区域。

军用车辆、警务车辆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公交车、出租车、校车、新能源汽车、园林绿化、道路养护、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等不受上述管理措施限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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